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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净水器设备爆裂致财产受损 消委会据理力争帮用户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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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2 10:13    来源:湖南省消保委

案情

吕女士于2017年10月在邵阳市佳健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净水器一台,2021年9月净水器的附加设备过滤器爆裂漏水导致家中木地板、墙纸、家具等物品遭浸泡损坏,消费者认为该净水器或过滤器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财产损失,向邵阳市佳健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索赔未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邵阳市大祥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安装在净水器的附加设备过滤器爆裂造成漏水导致家中木地板、墙纸、家具等物品遭浸泡损坏,与吕女士投诉情况一致。商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所指第(一)款“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经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被投诉人邵阳市佳健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向吕女士一次性赔偿 52000元。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营者销售的是净水器,却在净水器上添加了附加设备,导致过滤器爆裂漏水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所指第(一)款“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作者:邵阳市大祥区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