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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夏日空调不制冷,临沂消费维权网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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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10:21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日前,消费者周女士向临沂消费维权网投诉站投诉称:2021年在某经销商陆续购买五台相同品牌空调,现在部分空调出现不制冷现象,多次拨打售后服务电话均无人接听,周女士希望经销商退换货,但商家拒绝,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沂消费维权网投诉站工作人员对周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调查,周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电话调解,经销商也阐述空调不制冷存在的原因,同意及时维修。周女士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在知名家电卖场或大型家电市场购买品牌空调,使用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维修的保障度高。消费者在购买空调后,需保存好购物凭证。空调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问题,可参照“三包”法要求商家履行“三包”义务。